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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2011-08-15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加强对全县公安工作的管理和指挥职能,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

(二)加强公安治安管理职能,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和法制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三)加强对全县有关公安重大行动和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协调和处置职能。

(四)加强基层派出所的协调和服务职能,合理划分局内部业务部门的职责权限,理顺关系,提高办案和办事效率。

(五)增强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不断加强公安机关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

(二)分析、研究并及时、准确掌握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状况,为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重要信息,提供对策及具体实施方案。

(三)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公安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

(四)组织领导和实施对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和处置。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加强对外国人的管理和出入境管理工作;加强公安的法制建设;组织、实施、监督消防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七)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八)领导和督促看守所、行拘所的管理及执法活动。

(九)指导和协调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保卫组织建设。

(十)领导、组织和实施对重要领导和重大活动的警卫任务。

(十一)组织、领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机要通信、公安科学技术,规范公安机关的硬件建设和后勤装备等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组织、领导和加强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行政监察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队伍制度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十四)指导和协调武警阳原县中队、阳原县消防大队的勤务任务和有关业务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阳原县公安局设置以下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为全县110119122报警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警力安排和协调工作;传达领导指令,掌握案件查处情况。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进行汇总和研判;负责调查研究、统计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文印、电文收发、史志、提案、保密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全县敌、社情动态;负责对维权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邪教、“法轮功”等的非法组织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及非政府组织等进行调查研究和侦察破案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收集和分析情报资料,为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准确、可靠的情报和信息。

3、刑事侦察大队(加挂阳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指导和参与全县刑事案件侦察、禁毒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和刑事犯罪人员情报资料;协调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案件的侦破及犯罪嫌疑人的抓捕、通缉和追捕工作;负责刑事案件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刑事技术建设及使用刑事技术为侦查破案服务;组织对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的调查研究和侦查工作,收集、分析、掌握毒品犯罪的情报信息,制定对策;做好禁种、禁吸和对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工作,承担阳原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刑事侦查大队下设:化稍营中队、西城中队、揣骨疃中队、东井集中队、综合信息中队和刑事科学技术室、禁毒中队。

4、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指导全县的治安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治安管理对策;组织指导和参与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各种案件,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指导全县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派出所建设、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治安事件;侦破属于治安部门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负责全县户政管理业务工作;管理户籍、办理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管理工作;指导参与全县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办理边境通行证;依法对因私出境的中国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审批、发放护照等管理;依法对来华外国人住宿登记、居留、证件、签证管理,预防并处理犯罪及其他涉外事(案)件管理;负责对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管理。治安大队下设:行动中队、户政外事管理中队、综合中队、爆炸危险物品管理中队、基层基础工作中队。

5、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负责组建交通治安防控网络;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负责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办理交通事故案件。交通警察大队下设:综合信息中队、车管所、事故侦查中队、化稍营中队、西城中队、东井集中队、揣骨疃中队、特勤中队。

6、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协助局党委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负责警衔管理、教育训练、公安宣传、立功创模及团委、计划生育、党的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院校招生、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劳动工资管理、全局考勤制度的落实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执行公安机关警务督察职能,负责对本局所属部门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以及重大执法活动、重要警务部署、警容风纪、组织管理、警务保障等情况的现场督察。

7、法制室

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执法情况;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工作;对刑事拘留、治安处罚和劳动教养进行审核把关;承担本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本局追究执法过错和赔偿工作;负责有关法律问题的请示,为基层派出所和业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公安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负责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访、控告、申诉接待处理工作;负责调查了解情况,搜集掌握有关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反馈工作。

8、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财务装备管理和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年度规划,组织分配装备物资;负责财务管理和申报、分配公安业务经费及其它专项拨款;负责房产基建、国有资产的管理及机关后勤事务、车辆调配、环境卫生、接待等服务工作。

9、经济案件侦察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搜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种经济犯罪情况和资料;组织实施重大经济案件、人犯的通报、通辑和追捕工作。

10、巡警特警大队

负责社会面巡逻防控,预防、制止和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预防、打击现行刑事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制定和完善处置罢工、罢课、游行、示威、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预案,担负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重要警卫任务,指导和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指导和参与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审批集会、游行和示威;接受公民报警,救助遇险、遇困群众;负责调解、制止民间纠纷;负责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

11、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互联网监控点建设和网上信息监控、电子侦控;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对利用计算机技术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和技术鉴定;研究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及对策,拟订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12、十四个户籍派出所

按照一乡(镇)一所的原则,设立14个户籍派出所:西城派出所、东井集派出所、揣骨疃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化稍营派出所三马坊派出所、高墙派出所、辛堡派出所、马圈堡派出所、要家庄派出所、大田洼派出所、东坊城堡派出所、浮图讲派出所、井儿沟派出所。

负责本辖区的各项公安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辖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好治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及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做好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等各项基层基础工作。

13、看守所

负责羁押和看守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负责关押刑期一年以下的短刑犯;承担省、市及各县(区)犯罪嫌疑人的寄押任务;依法管理在押人员。

14森林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治安案件侦破查处和林业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综合执法工作。

四、其他事项

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阳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阳原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厂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阳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烟花爆竹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审批,负责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有关政策的拟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