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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2011-08-15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将原县农业开发办公室职能划入县财政局。

(二)将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职责移交县地方税务局。

(三)强化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体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我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战略,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三)承担财政国库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实施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审批制度;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性支出,指导行政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财政收费票据的发放和验讫。

(五)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社会发展支出,落实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

(七)负责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职责。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九)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和会计业务培训,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构建会计信息平台,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全县各单位会计账簿的征订和会计人员任职资格及职称考试工作。

(十)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实施计划;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评估、审查、论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及其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编报年度资金预算,负责预算的执行、分析和监督;做好资金拨付和回收到期有偿资金工作;监督农业开发资金的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阳原县财政局设置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和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新闻、科研、安全保密、信访、法制、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以局名义制发的正式文件的审核把关;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二)预算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县财政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负责开展税源调查和分析;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进行管理;研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县直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三)国库股

负责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研究和推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涉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县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旬、月报和财政总决算;负责县级各类政府性基金的审核、拨付、核算和年终决算工作。

(四)行政事业社保股

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县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县安排资金及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督检查;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社会保障、民政、救灾救助、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五)监督股

研究制定全县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监督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财税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统一管理全局对外检查工作;组织对财政部门内部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工作关系。

(六)农业股

负责县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农口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负责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对农口部门、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农业发展、农村改革政策和法规,制定财政支农政策。

(七)经济建设股

承担全县基本建设、交通、粮食等部门的部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债、中央扩大内需等专项资金的拨付审核工作;参与拟订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制定、协调和项目安排;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

(八)非税收入管理股

承担国家有关非税财政收入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制定我县非税财政收入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积极组织全县非税收入征收和重点稽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有关房改的财政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管和廉租房补贴等有关资金的核定和相关的财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好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